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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掉了可以补吗

离婚 2020-08-10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 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 只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并未生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仅有一纸协议未经登记并不能产生离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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