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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口迁移了怎么办理

拆迁补偿 2020-08-12 0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关于房屋拆迁后户口怎么迁移的条件,通常情况下,户口迁移需要提供: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2、由于落户地不同,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会略有差别。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 你好,上户口办理时限为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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