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男方要求退婚,没结婚,同居了,男方要求退彩礼,应不应该退换

离婚 2018-09-10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据此,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第一款第
    (一)项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结婚时如果向对方索要了较大数额的彩礼,婚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就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

    所以,同居时间较短且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较长时间,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中一方给付了彩礼,但是双方没有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只是单纯同居,则双方并不能够认定为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即认定双方没有结婚。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之前支付的彩礼的,法院应该能依法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