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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工伤赔偿 2020-08-15 15: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根据规定,认定为工伤伤残三级的支付20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且每个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0%的伤残津贴。
  • 你好,三级工伤伤残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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