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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A方撞了人,B方又没看见压过去了,B方发现是个人以后就报警,但没打通,所以先打的120,后又报警,报警后以为有行车记录仪没事,就先把怀孕的老婆送回家了,再就处理事故的工作人员给B方打电话让B方开车去处理事件的部门,B方怕老婆在家害怕就没上去,让有关人员下来的,我想问一下,这算逃逸吗?会怎么处理B方?B方的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18-09-11 0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一、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保险公司能赔偿吗  交强险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其附加险)不赔。  
    1、车辆逾期不年审出了事故不予理赔  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保险公司除了对未按期年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进行赔付外,对丢失车辆也同样拒绝赔付。  
    2、车辆不年检会被扣车并罚款  对于未参加年审的车辆,民警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  
    二、车辆年检具体如何操作  需带材料:行驶证和交强险(保险期限应为下一年度)。  审车流程:  
    1.填表。需要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人工检验记录表三张表格,要用碳素笔,填表处有参考样表。  
    2.受理窗口审查材料,在远程查验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3.如车辆有违法未处理,应先处理完毕,待违法消除后方可办理。(特别提醒:私家车主可以提前到网上查询自己的违章记录并及时处理。如果现场处理违章,可能当天不能进行审车。)  
    4.开车到线外检验区,对车辆进行线外检验,之后可以进入检验车间进行线内检测。  
    5.检验合格后,持检验报告单等资料交由查验民警对车辆进行查验。  
    6.全部合格后交检验费,在行驶证副证上签章,签发检验合格标志,并将检验合格标志粘贴在前风窗右上角。
  • 交通肇事私了后逃逸怎么处理,  
    (1)“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
    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说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通常表现为:  1)当双方在对事故事实的确认、或对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未进行友善的协商,发生了口角时,于是,一方当事人“拂袖而去”,驾车离开现场。  2)双方在核实有关情况时,乙方发现甲方车辆无车牌,或酒后驾车,或非司机驾车,提出不能“私了”需要报警时,甲方心虚害怕,为逃避法律的严厉处罚,寻机逃逸。  3)事故发生后,乙方称受伤,如果经医生检查无大碍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医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疗时,甲方不愿承担乙方的各种经济损失而中途“溜号”。  
    (2)遇对方逃逸怎么办  因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与当事人见过面、接触过,所以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车辆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首先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但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交通事故责任仍然能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规定认定的,应当根据有关证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不适用责任推定的原则。应根据当事人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依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刑事)。  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有哪些:  
    1、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不应按交通肇事后逃逸来处理。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例如,被告人张某在交通肇事后,立即让随行的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被害人已经死亡。此时被告人张某也负伤在身,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其委托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就不应认为具有逃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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