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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有关我丈夫做事后骑摩托车回家,被一个15岁的小男孩骑摩托车(车上带有一个小男孩)撞伤致第3,第4条肋骨骨折,当时我报了交警,小男孩的父亲对交警说我们自己处理,他负全责,如今药费是他们给的,我想问一下他们应该怎么赔,我家是开电器门市的,外面的售后,送货,安装怎么办。家里的两个门市是租的,我家有两个小孩都在上初中,门市损失怎么办,我丈夫现在还在医院,保守冶疗,不能做重活,要休养多长时间,请问能索赔多少?谢啦!!☆⌒(*^-゜)v

房产纠纷 2018-09-11 0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撞死小孩,应该报警,由警方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和小孩责任大小。按责任比例赔偿孩子费用。其中孩子监护人疏于看护,也要承担监管不利责任。
    2、在司机赔偿范围内,要给孩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
    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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