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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原告不出庭,家人代理出庭可以吗?

离婚 2022-11-22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原告只让代理人出庭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若原告本人不能表达意思,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且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原告本人可以不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离婚诉讼家属一般无需出庭,只需要原被告双方出庭即可。但如果原被告一方或双方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庭,否则离婚诉讼不得进行审理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夫妻起诉离婚是能委托家人的,但是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如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以不用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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