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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离婚材料办理不动产

离婚 2020-08-20 1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结婚证、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等。


    1、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薄;


    (2)双方的结婚证;


    (3)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离婚协议书。


    2、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3、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5)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 双方自愿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流程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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