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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重庆万州XX。 现在我想修XX,征收房子,征用土地,知道补偿标准。 谢谢你

征地补偿 2020-08-23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政府征收宅基地以及地上的房屋,补偿内容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和附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价值。其中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可以参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如果宅基地被征收后,又另行划给宅基地迁移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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