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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公证吗

离婚 2020-08-25 15: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签订,并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的,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要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的一致协议。所以,只要夫妻双方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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