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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房子,付了房费,有收据的根据。 当时,房子的买卖没有合同。 现在卖方后悔想收回房子。 这样可以吗? 违法吗?

房产纠纷 2020-08-26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违约,对方可以凭买卖合同依法起诉对方维权。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没有房产证,但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您好,最好是协商,如果对方不卖,对方涉及违约,要以双倍价格退还订金的,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您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请在我的个人资料查看联系方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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