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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1月8号伤者是武汉人,在河南打工,出车祸,对方主要责任,伤者头部两边开颅住院,伤者家里支付了5万医疗费后,因家庭条件困难再无力支付了,肇事者也不管,只好出院回家休息,当时医院还欠费1万多,请律师也没钱,现在过了一年了,请问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9-11 19: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级别,进行进一步的索赔。如果构成伤残,一般索赔项目有:伤残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营养费、财产损失、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律师费等。
  • 车祸,从法律上说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只是民事上的范围。
    就肇事司机来说,除了民事赔偿(如果有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出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赔偿),他还要承担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反映了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机关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处罚和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也是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责任。
    虽然在大多数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与法律责任有着密切的联系,交通事故责任是确定当事人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但作为法律责任的主体,其必须符合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
    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是具有交通活动能力的人,并不受年龄、智力等的限制。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交通事故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并不一定相同。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机动车即使没有事故责任,也应根据情况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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