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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酒后驾驶无牌无照摩托车与一自行车相撞,对方经治疗无效死亡,花费医药费十余万元。请问这个对多可判刑几年?同时要不要经济上在给予对方赔偿?现在肇事者已被交警队拘留三个月了 ,没有任何消息?也没接到法院或者交警队的任何通知!请问他们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 2018-09-11 2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
    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如果是酒驾后出了事故,拘留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天。
    如果造成了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本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则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不是拘留几天人就可以出来。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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