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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结婚前生了一个孩子,结婚后生了一个孩子。离婚后,我和我们的孩子一起生活。我的孩子是唯一的孩子吗?

离婚 2020-08-28 1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一个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争抢抚养权,以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如果双方都不要抚养权,法院依法判决。
  • 孩子抚养权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了由法院判决。一个孩子抚养权看双方谁更适合抚养和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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