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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向事业单位借款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0-08-29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按《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 企业间借贷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在现今的司法实践中,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如存在上下级关系、长期业务往来关系等情况可认定为该借款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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