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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前有一个孩子,已婚母亲给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现在我还了贷款,如果父母现在离婚,父亲有权吗?

离婚 2020-08-29 1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当事人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是父母婚前给子女买的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 父母出资买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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