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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有没有物权的排他性

房产纠纷 2020-08-30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 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 典权是物权的一种类型。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典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基于法律行为取得,包括依典权的设定取得和依典权的让与取得。典权取得的另一种方式为基于其他事实的取得,主要为基于继承而取得典权。
  • 典权是一种物权。典权就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主要有不具有变价受偿性、不具有不可分性、不具有物上代位性、不具有从属性等特点。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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