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2008年认识。2010年结婚,2011年生了个儿子。孩子出生前有问题,但是岳父家坚持要妻子把孩子生下,生下后孩子有脑积水,脑发育不良。巨细胞病毒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最后确诊为胼胝体发育不良(脑瘫),在结婚时,岳父陪嫁13.9万元,但是妻子并不给孩子用来治病,而是看我家拿出多少,实际上,妻子向老丈人借了3万余元(妻子存在那里有三万),我们家父母包括我自己挣得的钱粗略估计三万元。但是我们家年收入不足万元,父母也靠下地干活、靠天吃饭来帮凑我。我妻子嫌我家穷,我岳父他们也是这样,经常讽刺挖苦我。我和妻子总因为家庭琐事大吵,妻子屡次提出要离婚。这段时间,她让我借钱给孩子看病,但是亲戚朋友说你孩子就那样了还治什么?你自作自受吧。不愿借钱给我。她提出要离婚。请问离了婚,我可以分到她的陪嫁吗?孩子能判给我吗?我每月工资760元,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如果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费我每月应当支付多少?
离婚
2018-09-12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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