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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已经被骗了一万多元的警察因为个人案件不会关心这个案子,但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8-31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予以立案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被骗子骗了之后,应当保留好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立即报案。达到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诈骗罪。
  • 被骗了的,受害人可以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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