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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和孙子可以继承爷爷房产吗

继承 2020-09-01 0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在爷爷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遗嘱并且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情况下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这就是代位继承。《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房产可以让孙子继承。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作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该房产;在被继承人的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规定该房产由当事人继承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继承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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