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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机贷了一些小额贷,现在是真还不起了,贷款利息太高,借一千十四天还,贷款利息就一百多,也有二三百的,如今不愿还了,会有哪些不良影响吗?

离婚 2020-09-01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是不收法律保护的。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只是高利贷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
    如果超出此限度,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超出年利率的36%之外的部分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不还;
    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
    若借款利息过高,超过年利率的36%,那么债务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贷款利息过高,如果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不支付超出。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没有超过36%的,则债务人需偿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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