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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法院出调解书能否单方过户

继承 2020-09-01 10: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 关于房产继承能否过户的问题,首先需要看被继承的房屋的性质。商品房,如果发生继承的话,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所有权人。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宅基地的特殊的性质,导致该房屋无法办理继承变更登记。
    另外,一大部分军产房也是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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