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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复议

交通事故 2020-09-02 0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合本案,车主将车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使用人承担。如果车主的车没有安全隐患,外借时审查了借用人的驾驶证。
    车主尽到了外借车辆时的注意义务,不用承担责任。否则,只要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就要承担与之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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