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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去世四年,留下公正的遗言,能继承吗继父还活着,当时,次子丈夫立了遗书后,财产由我丈夫继承,现在继父又去了女儿家,房地产证是继父的名字

继承 2020-09-03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依法您对婆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如果继承发生在您和丈夫结婚之后,且没有遗嘱确定只归您丈夫所有,您丈夫承继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 孙子对祖父的遗产是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由于是夫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得一半、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是有顺序的。首先,第一顺位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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