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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邀请了立法者,请问残疾鉴定已经十个月了!现在怎么再做一次?要第二次手术做!恢复只做残疾鉴定,以前难以残疾吗?

劳动纠纷 2020-09-04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1、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资料;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被抚养人劳动能力鉴定;
    5、鉴定时以治疗终结为准;
    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 首先是选择鉴定机构,应选择在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其次,就是委托鉴定的问题,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可由人民法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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