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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公司解散,新老板接手公司,对人员调整,孕妇被辞退,能够要求赔偿吗?应该找谁赔偿

劳动纠纷 2018-06-27 0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公司领导不同意按照法律执行 ,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提出补偿申请。 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到最后一天,公司决定解散,就应该对员工支付补偿金。
  • 公司准备解散,应当提前30天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并出台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方案。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 公司辞退员工一般会有经济补偿金,没有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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