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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被砍伤了。 司法证言是轻伤二级,那个人认识很多,公安机关没有抓人,该怎么办? 如果他被抓了,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

刑事辩护 2020-09-04 2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 您好,嫌疑人一直在捕起诉不存在时效问题的。请问案件详情是怎样的?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来电详谈,以便给您专业的法律指导。
  • 你好:如果你知道将你打伤的人,可以向检察院反映,要求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破案抓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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