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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残疾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如果一年无法恢复,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情况计算的? 是什么?如何延长时效?

交通事故 2020-09-05 0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医疗终结可以起诉。


    2、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2年。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

  • 你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只要受害人向交警部门提出过调解申请,则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时效从新计算。
  •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至于这一年的起算时间,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一般需要做伤残鉴定的,从定残日开始计算定残日);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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