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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单身叔叔长大,结婚后,我和孩子们的户口就在老家,叔叔去世前把房子都给了我父母,现在撤了,我离婚戴着孩子没有家,你想要房子吗?

离婚 2020-09-05 1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若儿媳、女婿等尽了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可要求分割。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您好,原则上 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 嘱则 按照法 定 继承。配偶、父母、子女是法 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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