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张律师您好

我弟弟最近跟我弟媳正在办理离婚,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

我父亲有3个儿子,我们3个人每个人一套房子,都是我父亲在我们没有成家以前建好的,房产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到现在都没有过户到我们任何一个人的名下,我弟弟直接在其中一栋房子里面结婚的,后来他们办理户口的时候也是落在现在他们住的房子里面,户主是我弟弟的名字,现在他们有了一个男孩,今年9月份就4岁了,对于这栋房子,他们没有任何的投入,甚至装修都是我父亲给花钱装修的,情况基本就是这个情况,我想咨询的是,

他们的孩子在男女双方都想要的情况下,原则上法院应该判给谁?如果都不想要的情况下,原则上又应该判给谁呢?

另一个问题是,他们现在住的房子,产权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户主是我弟弟的名字,财产分割的时候,这栋房子是不是应该有我弟媳的一部分?她有权对这个房子进行财产分割吗?他们的孩子在这栋房子的问题上是不是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呢?盼望您能给予解答,谢谢!!!

离婚 2018-09-12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离婚时需要分房子,例如,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