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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住房,做了公积金贷款抵押,请问在还贷期间,我可以变更房产的所有人吗?

离婚 2018-09-12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样办理房产抵押手续的内容如下:
    一、首先,双方签订借贷合同,然后到公证处公证,此份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其次,自抵押借贷合同签订的30日内,双方持借贷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个时候,借贷人就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材料,这个时候,可以过滤掉那些产权不清晰、房屋归属模棱两可的房子,对债权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保护。
    三、办理好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以后,如果日后双方出现还贷纠纷,债权人对于抵押的房产则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 产权变更登记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产权人姓名(名称)或身份证号码发生改变的变更登记;
    2、房屋坐落的区划、街道名称、门牌号或者说住宅小区名称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
    3、同一权利人的房屋要求分割、合并的变更登记;
    4、夫妻产权约定的变更登记;
    5、房屋用途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
    6、房屋面积增、减变化的变更登记。
  • 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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