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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现在租金收费时,承租人说没有租金,合同约定提前三个月告诉,承租人能为出租人支付吗?

合同纠纷 2020-09-11 1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
    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等。
    从自然关系上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在内容格式上完全相同,只是一个为草本,一个为正本而已;但从法律上说,两者有根本的区别。
    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效,而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约”。
  • 根据合同约定,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你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对解除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法院裁决
  • 您好!只要把您跟对方签的合同拿回来就可以了,在写一个收条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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