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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有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他们几年前离婚了,我被判处父亲。母亲再婚了,母亲生病了。对不起,我父亲有权继承房子?房子属于我母亲,但他给了我财产证。

继承 2020-09-11 13: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先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的赔偿,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 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房屋有一半属于父亲的,另一半属于母亲的才能被继承。按继承法继承。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则母亲的剩余财产由父亲,子女平均分配。
    若立有遗嘱,则按遗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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