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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跟我老公准备协议离婚,协议内容大概是,儿子归他女儿归我,他每月支付5千生活费,拿一套房子给女儿(但他说新房还没拿到房产证,拿到了才能给她过户),他是过错方赔偿我精神损失费五十万(但他说现在没有这么多现钱只能分5年给我)还有欠我妈十万(他说今年过年前还完)还有离了婚之后给一台车给我,因为没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准备后天去离婚,但是我怕到时候离婚证办了他又忽悠我找很多借口不给,还有就是他写离婚协议的同时也写了一份出轨保证书,说如果不离婚下次再出轨他就净身出户这样的话。保证书有法律效应的吗?我该不该后天去办离婚证呢,协议书有保障的吗?

离婚 2018-09-12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1:因为出轨导致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夫妻之间的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3:出轨方因为出轨,可以适当减少分割财产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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