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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亲戚因为团伙抢劫被抓,现在家里人不知会怎么定罪。只是听说团伙作案,开着车共有6个人,其中有一次捅伤了一个人听说不严重,车是另个人租的。像他这种情况大概判几年

合同纠纷 2018-09-12 2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团伙抢劫分主谋和帮凶量刑,就是刑法规定中主犯和从犯量刑,主犯从重处罚,从犯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只要符合以下特征就可以定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就可以定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依照《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之规定和《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转化型抢劫罪,必须具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前提条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主观条件以及“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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