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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一家矿厂工作,承包商叫我们工作,做了一个多月,然后承包商和工厂的纠纷,承包商叫我们停工,停工有工资,现在拖欠我们,承包商不在矿里,我们现在在做什么?

合同纠纷 2020-09-13 09: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劳动者停工留薪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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