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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了,当初离婚时给了两间房,只是口头协商,现在说没有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有效吗?

离婚 2020-09-13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所以,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lt;br/  因此,该协议书不具备登记这一特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也不会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来判决双方离婚,但可以依据该份协议结合其它证据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及家庭财产情况。
  • 离婚后是还可以起诉的。离婚后起诉的,一般是关于离婚分割财产有争议的财产起诉,或者是小孩的抚养权有异议的。后者诉讼不会因为离婚判决后,就丧失诉讼权利的。
  • 离婚半年内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是还能起诉的。若双方之前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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