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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房子,房子是沈阳,对方是贷款买房子,经纪人说银行的钱已经被批准了,等着贷款,但是两个月都没来,钱晚了该怎么办?可是,房子通过房子回来了,不卖他吗?

银行 2020-09-13 1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去年盖的房子属你俩的共同财产 应平均分
    二、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是必须的
    三、如果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方变卖房产 是属于无效行为
  • 你好。本钱能够要回来。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法院会支持。不要房子,要钱也行,只要拿回自己的财产就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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