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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了10个月。最近几个月,我每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没有假期,没有假期,没有加班费和加班费。我现在能支付我的工作吗?我如何保护我的利益?

劳动纠纷 2020-09-14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 如果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你加班费,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加班费差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没有购买社保,可以以公司未购买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企业与劳动者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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