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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兄妹四人,父母有家,现在父母立遗嘱,想把家交给四个人中的一个儿子,也就是孙子。 但另外三人不同意,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继承 2020-09-14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该房产属于您们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还没下来,而且还有贷款没有还,如果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决会很麻烦,这样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处理,让离婚当事人等到房产证下来之后再来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建议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好,为了防止对方反悔,可以起诉法院,让法院调解。 其次,您作为离婚的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多分,具体比例有法院裁量。
    最后,对方有和她人搞婚外情的行为,你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 按照法律规定方式和要求立遗嘱才合法有效,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立遗嘱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 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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