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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91年受伤,单位是林业局,2016年工伤鉴定为五级,现在要回去工作,单位不同意,工伤津贴,我现在可以回去工作了吗?

劳动纠纷 2020-09-15 0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金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鉴定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办理时是由单位出面办理,证明材料自然也就有了。
    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金,上面的赔偿由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不出面办理,也不肯出证明,让劳动者自己支办理的话,只有支劳动仲裁。再不行去法院起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期满则劳动关系解除,因你有十级工伤,可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大概在
    7、8万左右。
  • 你好!
    如经工伤认定并做伤残鉴定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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