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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以协商的方式,给予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方式代替缴纳社会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8-09-13 0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 办理社保需提供的材料(以深圳市为例):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目前购买保险时,保费的缴付方式较为灵活,可以采取一次性缴清(即趸缴),也可以用逐年分期的形式来缴清(年缴、限期年缴)。当限期年缴时,各家保险公司一般提供有5年、10年和20年等多种缴费期限。
    至于具体购买时,选用哪种缴费方式,主要是根据投保人的经济收支状况、承受能力,以及投保人所追求的付出与保障的需求比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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