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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房子的财产权是我爷爷,爷爷最近去世了,爷爷和奶奶去世后留给我妈妈的房子,房子,奶奶还活着。遗嘱现在生效吗?如果现在的财产改名为奶奶,还有效吗?

继承 2020-09-16 1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
    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 可以的,但是只能吧共同房产的一半遗嘱给你,合法的遗嘱有效。
  •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遗嘱的见证。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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