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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厂工作了18年,他的领导不给他工作,不加班(不加班,没有加班费,工资低,员工希望加班),或者安排他打扫,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9-17 2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 加班没有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
  •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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