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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多年了,现在所属公司通知我有家补助金,我父亲又结婚了,去世后留下遗言,财产都由继母所有。 我们的孩子有房子补助金的继承权吗?这是不是遗产? 谢谢你

继承 2020-09-18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我国《继承法》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若干意见》虽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但此处的“酌情减少”属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
  • 您好!如果您父亲的这两处房产都是其个人财产,而非与您母亲的共同财产,则按遗嘱继承。
  • 你好,父亲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这两个人必须是无关人员,最后要有你父亲的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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