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踝关节骨折工伤,休息一段时间,不想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目前没有评级,如果我现在提议辞职,那评级还能做,评级还能从原单位索赔民事赔偿吗?

工伤赔偿 2020-09-18 2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休息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你好!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到当地劳动局有关部门申请,若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本人也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若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你好,伤情稳定后可以要求做伤残鉴定,单位不配合,可以自己做伤残鉴定,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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