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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婚的原告。我已经上诉两个月了。法院没有通知我案件的任何进展。今天,我收到了被告的传票。法庭告诉他明天去法庭,但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认为我明天应该去吗?为什么传票只通知被告,而我的原告不知道

离婚 2020-09-19 2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被告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现提出了上诉,一审的判决效力就自动中止。
      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从下达判决之日起,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恢复,被告须按判决执行,否则,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二审法院改判,则一审判决将不再有法律效力。
  • 如果是原告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到庭法院不会因为被告不到而不开庭,而是会缺席审判,这样就相当于被告放弃了自己的答辩、质证、举证权利。
  • 关于接到法院传票不去的问题,有两种后果:
    1、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只有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2、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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