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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承租人。我和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3月13日签订的。书面租赁期限为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现在出租人反悔了,房子就不会租给我了。在此之前,他还和其他人签订了合同。这是违反合同还是什么?一所房子同时租给两个房客你好,我是承租人。我和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3月13日签订的。书面租赁期限为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现在出租人反悔了,房子就不会租给我了。在此之前,他还和其他人签订了合同。这是违反

合同纠纷 2020-09-20 08: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建议报警解决
  •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 土地证也叫做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的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一、土地证丢失的话,只要补办一个便能够继续交易,有的可能还不用补办直接过户,因为相关部门有记录在案,所以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也能正常的交易。
    二、只有一个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这样的房子其实是不能过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产交易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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