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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4日,我父亲骑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货车相撞,我父亲当场身亡,对方无任何伤亡,警察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我父亲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对方属于超载,现在因为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如果对方实在没有钱赔偿,那会不会就此作罢,不用对方赔偿了呢?

交通事故 2018-09-13 1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人,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来确定。
  • 酒后驾车在交通事故中的具体责任还要根据驾驶员在事故中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来确定,不是单纯的说酒驾就是全责或多少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如果酒驾造成人员重伤或负全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酒驾面临着行政处罚,醉驾面临刑事处罚。但是上述两个处罚并不能免除交通事故案件本身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受害人可以以该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材料,结合其他证据,协商或者起诉要求赔偿。
    对于已经垫付部分,如果认定为需要赔付给对方的,可以主张垫付部分抵扣相应款项,如果认定为无需赔偿则可主张退回。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要注意的是,显示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如果与责任认定差异较大则可能被认定为显示公平,面临着被撤销的风险。
    建议审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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