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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她母亲的房子,房产证是她母亲的名字。协议也是和她母亲签的。我要求转户,他们不给转,她女儿说是她的房子,她母亲把她的房子转移到其母名下,然后她母亲卖给了我们。她女儿这样说 以这个理由起诉我们 返还房子。这种情况她女儿能要回房子吗?

合同纠纷 2018-09-13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
    这种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 自从《新婚姻法》颁布以后,这种房产纠葛就一直让很多夫妻纠结,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如果您不能取得房产登记,是无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的;房屋登记后,登记部门会向房屋所有权人发放房产证;
    2、办理房产登记是开发商应尽的法律义务,超过规定期限不办理登记的,买房者可以按照约定追究开放商的违约责任;
    3、房产登记的流程如下:(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4、法律规定2年诉讼时效期满后,原告将丧失胜诉权,但是,大多数法院考虑到买房人的合法权益,认为要求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物权性质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和执行时效的规定,尽管超过了两年的期间,但是原告的申请仍然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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